首页 > 学院资讯 > 安全管理 > 正文

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流程

供稿:    责任编辑:姜晓旭    时间:2018-09-14    阅读:

 

注意事项:

1)实验室危险废物按其物相可分为液态废物、固态废物和其它废物。液态废物分为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和其它废液;固态废物分为废固态化学药品、废弃包装物及包装容器、其它固态废物;其它废物指成分不明、物相难定、无法辨识的实验室危险废物。

2)实验室待处理危险废物信息包括:种类(废液、过期化学试剂、破损化玻仪器及化学试剂盛装容器)、名称(过期试剂清单、废液主要成分)、数量、存放地址。

3)实验室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类,严禁混装。包装容器外部须粘贴四川大学危险废物标签,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标示内部危险废物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

4)未按要求投放的实验室危险废物,一律拒收。

(5)联系电话:85405919 85401207

办公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