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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敏通”、“华文”“华为”奖学金的通知

供稿:何惠    责任编辑:何惠    时间:2016-11-30    阅读:

 一、奖项设置:

 

序号

奖项

名称

设奖

单位

评选

条件

奖助标准

及评选名额

评选范围

学院推荐

名额

1

敏通奖学金

敏通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品德优良,无必修课不合格

共5人,1000元/人,共计5000元

本科二年级以上光电两个专业学生及二年级以上光电系硕博士

本科2人,硕博士3人

2

华文奖学金

古钟璧教授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3

华为奖学金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

论文及成果发表时间的计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论文须见刊。

二、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报

2.学院评选:学院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学校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报学校相关部门。推荐学生须书面填写相关奖学金申请书,并由学院签署意见。

  3.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华为奖由学校确定)。

三、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需要报送《四川大学**奖学金评选请表》一份(敏通奖学金申请表,设奖单位要求必须手填,申请人手写申请书一份,评定获奖同学之后再填写);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实习证明或个人作品等与评选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为复印件,电子版扫描件为原件扫描。

      所有材料于129日前交学生科办公室(基础教学楼A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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