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精准扶贫的要求,体现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2016年学校在开展国家助学评选发放工作同时,增加学校投入,设立四川大学校内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全覆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单见附件)
二、发放标准:2000元/生
三、发放方式:
由学工部资助中心从全校困难学生数据中筛选出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于近期经学校财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2000元/生一次性发到符合条件学生的建行卡中。
四、《四川大学2016年校内助学金拟获评学生名单》公示
现面向全校将《四川大学2016年校内助学金拟获评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18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联系学工部资助中心。
校内助学金是国家助学金的有力补充,体现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支持,请各学院通过形教课等形式对相关政策予以宣传,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
附件:《四川大学2016年校内助学金拟获评学生名单》
联系人:卢希芬
联系电话:854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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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