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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网上申请的通知》

供稿:    责任编辑:stuhh    时间:2014-11-04    阅读:

 

各位同学:

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将于11月01日全面启动,请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开始准备网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流程:

贷款同学填写网上申请→辅导员网上审核→学生处网上审核。

 

二、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1)新贷网上第一批申请时间集中安排在11月01号到11月04号,请各位贷款同学按时间填写提交,以免错过时间,影响贷款的顺利进行;

(2)网上申请前可在贷款系统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四川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操作说明》,仔细阅读后进入贷款系统(校园网直接登录四川大学学生助学贷款系统http://xgb.scu.edu.cn:8088/,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填写时参考后面备注提示填写,注意还款账号暂不填写;

(3)根据中国银行双流分行的规定,贷款同学在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要签订还款协议,所以“毕业还款”板块也要进行填写,其中第一项是否需要展期均填否;

(4)申请成功后请关注个人贷款系统中“我的短信”一栏,了解审核状态。申请提交一段时间后若辅导员还未审核则需申请人尽快联系辅导员审核,否则学生处无法看到同学的申请信息。若审核未通过,则需同学按照提示尽快修改,以便学生处再次审核;

(5)填写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网页访问量过大的提示,请选择其他相对空闲的时间段登录申请,或者更换浏览器重新填写。推荐浏览器:360(兼容模式)、 IE6、IE7、IE8,不推荐的浏览器IE9、IE10。

 

三、温馨提示:

(1)请准备进行网申但未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同学尽快提交两份身份证复印件至国贷办,以便为同学统一开卡;

(2)按中国银行的规定,2015年毕业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本学年已成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本学年未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仍需贷款的同学,请交两张身份证复印件至我办,之后再进行网上申请;

(4)本科期间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同学,研究生依旧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5)根据国家政策,今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统一调整为本科生每学年8000元整,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整(之前学年已办理过贷款的同学仍为6000元每学年,不再重新网申)。学费、住宿费等总和超过贷款部分需要同学存至学校发的建行卡上并留意扣费情况或者亲自去财务处缴清;

(6)网上申请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请同学抓紧时间准备贷款相关必备材料,同时密切关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首页、寝室公告栏相关通知、蓝色星空国家助学贷款版面(需登录账号才能查看),按时提交贷款材料。

 

最后祝同学们能够顺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时间:全周,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晚上19:00-22:00

望江 校 区:望江西区北园五舍111室,联系电话:85460136,QQ:307020803

江安 校 区:江安西园17舍10单元102,联系电话:85990861,QQ:381391553

蓝色星空:http://Credit_Aid.lsxk.org电子邮箱:daikuanban@126.com

 

四川大学学生处

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