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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电子信息学院优秀工会会员”的通知

供稿:熊淑华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6-12-13    阅读:

为了表彰电子信息学院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工会会员,电子信息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电子信息学院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工会会员

二、评优比例与名额分配

评优比例占电子信息学院全体工会会员的25%。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比例推荐优秀工会会员。

三、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热爱工会工作,关心工会建设,努力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受到群众好评。

四、推荐评选办法和时间

(一)推荐评选办法

1.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长组成;

2.各工会小组,经过民主推荐、充分评议后,按比例推荐优秀工会会员候选人。 (“优秀工会会员”按会员比例下达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3.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情况确定评优人选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二)推荐评选时间

各小组2016年12月16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在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评优并公示。

五、表彰及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工会会员将由学院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院“双代会”上进行表彰。

电子信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