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新发展理念是引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行动先导,决定着未来30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整个进程的发展观、现代化观。
在“十四五”开局第一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步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开年之初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深刻阐释新发展理念,要求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的视角来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这为我们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思想遵循、发展遵循和方法遵循。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首要的就是从根本宗旨上把握新发展理念,从更深层的思想根基上理解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始终坚守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个“根”和“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我们党在政治立场上才能永固坚定,价值导向上才不会须臾偏离;我们的发展目标才能始终从人民利益出发,不断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的发展模式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我们在发展道路上也才能不惧任何风险挑战,趋利避害、行稳致远。
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为什么人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新发展理念不是凭空得来的,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全面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发展形势进行科学判断,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对发展理念和思路作出及时调整,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最主要的,引导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证明:新发展理念是科学的思想引领,更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系统的理论体系,是一个能够回答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重大创新。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中,就是要更好地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在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历史进程中,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行动,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关键在从根本宗旨上把握新发展理念。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在思想观念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从灵魂深处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在目标规划上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制度安排上要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实现路径上就要把新发展理念落实落细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贯穿在党领导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各级干部还要心怀“国之大者”,既要善于从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努力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家里手,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汇全民之智集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发展理念坚如磐石,现代化发展就有动力。(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