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08〕48号)和《四川大学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08〕39号)以及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开展2011年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践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促发展;弘扬优良作风,服务师生创一流。
活动时间按规定为2011年4月第1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当顺延。
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着力打牢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转变领导干部与机关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师生员工的能力;着力弘扬优良教风学风、校风行风,推动改革创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创优加快建设中国一流研究型综合大学的环境,迎接学校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次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主题和活动目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抓好 “五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一)以支部或科室、系为单位组织一次主题学习讨论会。组织本单位党员、教职工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央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围绕改进教风学风、校风行风,深化学校改革发展进行一次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上来,统一到学校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奋斗任务上来。
(二)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讨论会。研究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分析本单位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师生员工方面存在的不足,讨论改进的举措,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廉政党课。传达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重点是动员干部职工进一步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提高服务师生员工和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本领。
(四)组织学生举行一次主题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形势政策教育课、班会、团组织生活、演讲比赛、书法展览、文艺晚会等形式,对学生加强党的宗旨和性质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与诚信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
(五)举办一个宣传展板或者开设一个网页宣传专栏。与总结和展示五年成果、拟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迎接学校党的七次代表大会相结合,利用宣传橱窗、展板或者单位网页,集中开展主题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承担起全面领导责任,部署好、落实好本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校党委宣传部要承担起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的牵头责任,发挥好校园网、校园电视台和校报等校内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抓好本次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把主题教育宣传的内容纳入本学期政治学习进行安排部署;学校机关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与网络教育学院等部门和单位,要与工作职能相结合,把主题活动的内容和目的要求,融入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师德教育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去。
(二)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牢固确立“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意识,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勤政廉政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主题学习,增强党性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为学校新一轮改革发展做出更多更好的贡献。
在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结束以后,各单位要继续抓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并注意收集、保存好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的会议记录、新闻图片等相关资料备查。各单位要及时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上报主题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信息;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在学校纪检监察网页(川大廉泉网:http://jw.scu.edu.cn/)上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资料目录见附件)供各单位下载使用。
2011年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学习材料——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参考资料专辑(一)目录
四川大学新任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汇编——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参考资料专辑(二)目录
1.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 中纪委副书记等谈胡锦涛在中纪委全会上重要讲话
4. 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的通知(教党[2011]2号)
6.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7. 校党委书记杨泉明、校长谢和平和校纪委书记徐兰在四川大学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见近期党委文件)
四川大学新任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汇编
1.四川大学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06]5号)
2.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 行)(川大委[2009]22号)
3. 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 行)(川大委[2009]23号)
4. 四川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08]48号)
5. 四川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川大校[2008]39号)
6. 四川大学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川大委[2010]2号)
7. 四川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川大委〔2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