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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行硕士生毕业材料初审的通知

供稿:    责任编辑:JWLH    时间:2014-04-30    阅读:

 

以下材料均以导师为单位进行审查,请光学专业同学到党委办公室计老师处进行材料审查,其他专业到赖老师处进行审查。初审时间为5月5日-5月15日每天下午15:00—17:00之间(周一到周五)。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处下载。

 

1.  发表论文审查:(以导师为单位)

硕士期间发表论文原件(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可到赖老师处咨询)和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若为录用通知,需要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和文章复印件。

2.  请仔细检查毕业论文格式和内容,请以研究生院格式为准。尤其是英文摘要。英文摘要格式请见群共享“英文摘要格式”。

3.  论文检测合格报告。(题目应写成毕业论文题目)到赖老师处领取

5. 延期毕业的同学需提交之前办理的延期毕业申请表(一年一次);保密答辩的同学需要相关保密申请表格。

 

审查合格后,论文可送审(领取论文评阅意见书)。并领取学位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标明:专业、姓名、学号、导师)等相关材料,学位档案袋请在答辩完修改后统一交到赖老师处(召开分委会以前)。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