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硕士阶段英语考核成绩优良;
(2)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3)英语六级成绩优良。
3.招生对象: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4.学业水平要求:
(1)毕业于高水平院校;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
(3)科研成果: 招生对象的选拔主要从在职人员中进行,要求具有一定的研发或工程实践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需提交由重大专项承担单位签字盖章的推荐函,并出具招生对象为正在承担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的骨干的证明。
二、招生专业、指导教师和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及代码
| 招生方向及代码
| 指导教师
| 备注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01无线通信与电磁兼容
| 黄卡玛
|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02图像处理与信息系统
| 何小海
|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03新型激光技术
| 周寿桓
|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03新型激光技术
| 冯国英
|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04信息光学
| 曹益平
|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05光电信息技术
| 王琼华
|
|
备注: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不超过3人。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1.专家推荐及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获得至少两位专业领域内高水平专家亲笔推荐。
(2)申请者按《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网上填报内容详见博士招生章程)。
(3)填写网报信息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
(4)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12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制入学申请表》;
(2)硕士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专家签字推荐信;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字数1000字左右);
(6)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与证明;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8)???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9)由重大专项承担单位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10)正在承担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的骨干的证明。
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四、考核流程
1.核查申请材料
我院将检查考生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条件,查验考生的学位、学历证书、外语及核心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一并存档,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材料和信息为不实者,取消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
2.申请材料评估
我院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招生规模,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通知入围考生前来我院参加复试考核,并按录取口径公示参加复试考生有关信息。
3.复试考核
12月底左右,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重点考察申请者已有学术成就、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和外语能力,判断是否具有真才实学。考核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口语及写作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复试考核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须于1月15日前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五、录取原则
1.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5+复试考核成绩*0.5。
3.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举报受理
电子信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463871
邮箱:chenduhai@sc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但未通过材料评估或复试考核的考生,可在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咨询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建议EMS)
所有申请考生需要邮寄一份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压缩文件形式,命名:**学校+姓名+申请考核入学材料)。
联系人:赖老师
咨询电话:028-85463874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基础教学楼A座112办公室)
邮箱:laihua@scu.edu.cn
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