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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实行盲审的通知

供稿:赖华    责任编辑:赖华    时间:2017-10-23    阅读:

关于对2017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实行盲审的通知

(针对下半年申请毕业的研究生)

各位导师及全体2017届硕士研究生:

按学校要求:2017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需实行答辩前盲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被列入盲审名单的学生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9:30-10:30将纸质版盲审论文3份(其中1份校外,2份校内)交到院教务办公室(JA112)。凡列入盲审名单而未按时交学位论文的学生将无条件按推迟答辩处理。

2、特别注意:学生提交盲审的论文,需对论文作者的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包括英文摘要、致谢等)。我们将根据学位论文所属的学科专业,送交专家进行评阅,并对名单严格保密。学术成果需保留,但要隐去姓名,且需注明排名。

3、请盲审的同学进行论文检测(查重):在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检测(查重版本以导师最终认可版本为准)。10月27日前将论文发至邮箱:1245767778@qq.com(最好由导师发送);要求文档格式为:doc(请将图片和公式删除)。论文文档名为:姓名+学号+专业,检测论文要求是完整版,包括本人和导师姓名。 

4、对回收的评审意见区分为:合格,可以组织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合格,不能组织答辩。

5、请各位导师注意:

1)盲审论文评阅费用从导师的研究生经费中扣除,导师无需另行支付。

2)参加盲审的论文无需再进行毕业阶段的论文送审。

                                          电子与信息学位分委会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