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项和第(五)项以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第二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项之规定,因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拟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特予公告方式送达。如本人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学院联系电话:85463874
邮箱:pingyangcai@scu.edu.cn
收件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电子信息学院A112
电子信息学院
2022年4月20日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告知公告送达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入学时间 |
20203***5025 |
刘*殿 |
085400 电子信息 |
2020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