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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秋季学期期末监考的通知

供稿:    责任编辑:jwwj    时间:2016-01-11    阅读:

各位老师:

     2015-2016学年(秋)期末考试周时间为:19周星期四至20周星期五(1月14日至1月22日)。现将监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考、监考教师须认真执行《四川大学监考教师工作手册》相关考试条例,严格考试纪律。

       2 、助教不得监考。学校规定原则上不能携带手机监考。          

       3、请监考教师注意监考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教室,考前10分钟整顿考场秩序,宣读考场纪律,

提前5分钟发试卷。

       4、本次监考表已发至各教研室,共4页,包括望江、江安考试,请各位老师仔细看清自己的监考时间和考试地点另由于实行交叉监考还请任课教师注意查看自己主考时间、地点,按时到场。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办公室联系。请各位老师挂牌监考。

       5、请主考老师提前两天到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清点份数,如试卷出现数量短缺或印刷质量问题请立即

与教务办联系。

       6、新校区监考乘车时间:

去江安: 6:50 、9:30 、13:00 、15:30、18:00         

回望江:10:30 、13:00、16:30、19:00  21:30

        7、本学期教务处规定的成绩登录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中午12:00,请提前安排以免影响下期开学后的补考,登录密码不变。     

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