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正文

关于2015-2016学年(秋)本科期末考试学生个人考表查询及缓补考申办的通知

供稿:    责任编辑:jwwj    时间:2015-12-11    阅读:

一、2015-2016学年(秋)期末考试学生个人考表查询

        1、2015-2016学年(秋)期末考试周时间为:19周星期四至20周星期五(1月14日至1月22日)。

        2、学生个人考表的查询:学生在教务处网站点击进入“四川大学学生综合教务系统”,选择“系统登录”并登录,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个人考表具体内容为:个人正考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和冲突缓考课程。考生应按个人考表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教室参加考试,如因本人不按学校安排进行考试,出现无成绩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2015-2016学年(秋)期末考试缓补考注意事项

        1、缓考相关事项

        (1)提前考试课程(不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显示),如出现考试和上课冲突、考试和考试冲突、学生病(事)假等情况需申请缓考,必须按本通知中缓考申报流程严格办理

        (2)考试周课程(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有显示),如出现考试冲突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缓考课程,学生不得自行决定缓考课程。因考试冲突而缓考,学生不用办理缓考手续,学院不用上报缓考名单。

        (3)缓考时间定于2016年2月26日-2月28日,学生假期中间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缓考课程的具体时间、地点。

        2、缓考申报流程

        (1)缓考办理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打印《四川大学学生缓(免)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填写相关信息,交由任课教师、辅导员签字,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最后将缓考申请表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处

        (2)学院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学生缓考和免修考试的有关规定》审核学生的缓考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一律拒收。

        3、补考

        从2005年秋季开始,对学分制学生首次必修课程正式考试不及格者首次必修课缓考不及格者(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无补考资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考试与开学前缓考考试同时进行,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补考安排。首次必修课缓考不及格者须补考的同学应在17周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望江行政楼107)找何老师登记。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方式:85406700。

电子信息学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