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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优工作的通知

供稿:教务处    责任编辑:任良科    时间:2016-05-18    阅读: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2015年度一年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已进入结题阶段,现学院组织开展结题、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年期项目结题工作

    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采取提交报告、答辩等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1.项目组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见附件1),并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结题验收记录”中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评语”后,电子版、纸质版的《结题申报书》和《过程记录册》于5月26日前交到电子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审查。请将电子版《结题申报书》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2.在结题工作时注意收集学生成果,务必详细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研究成果”,提交学术论文、授权专利、调研报告、研究报告、软件、发明实物、课件等相关成果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作为结题书附件,如有发表文章请填写《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论文汇总表》(见附件9)(学术论文汇总表只交电子版)。“研究成果”作为评优的主要依据。

    3.学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填写《过程记录册》“结题验收记录”中的“设备及经费验收”及“验收意见”(提醒:图书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建账并回收到学院图书室),按照实际验收情况完成《四川大学2015年度一年期、2014年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各学院上交电子版《结题申报书》对国家级项目进行抽查。

    4.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①申请延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延期结题时间为2016年9月;②申请终止: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终止申报书》(见附件4)。终止项目的《过程记录册》需要填写完整“结题验收记录”后上交学院。

    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需要单独附书面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与终止及延期的申报书电子版交到教务处,纸质版申报书请由学院存档。

    5.2015年度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5)按期应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组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6)及《过程记录册》“中期检查记录”后交由学院审查。

    学院完成《2015年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如提前结题或终止项目可参照上述情况处理,并填写相应的申报书。请相关学院在5月30日前上交《中期检查报告》和《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6.已结题项目,可以申请创新教育学分。

二、评优工作

     学院将对2015年开展结题工作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一年期、2014两年期)结合起来评优并排序,原则上按各学院本年度结题项目总数的20%推荐优秀项目。学校将对项目进行抽查评审。

    优秀项目请参照项目展板格式(参见附件7),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创新创业项目展板信息及《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汇总表》(附件8)。

三、成果上报

        对特别杰出的学生(如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累积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申请获得多个国家专利等)建立优秀学生档案,并及时反馈教务处实践科。

    学院联系人:任老师,电话:85463874,电子邮箱:renlk@scu.edu.cn

    学校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电子邮箱:helu@scu.edu.cn

 

教务处  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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