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期末临近,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
利用形势教育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专题教育;观看并学习考风考纪教育宣传视频;学习《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修订)》等。
通过上述做法,务必使每位同学知考规、懂考纪、讲诚信,树立“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的良好考风,从而杜绝或减少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第二、各学院应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1、做好非考试周课程、考试周课程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主要巡视工作为:考试组织及主考、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场管理及考场秩序等。
2、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学院要组织监考教师系统学习《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以及《四川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务必使监考老师恪守本职,严格监考。
3、认真落实教师监考资格,严格遵守“未经过考前培训的在职专任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研究生助教不能监考、监考教师佩戴监考牌监考、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等要求。
5、本学期期末考试周起,学校开始实施按座位号就坐考试。学生可以在个人考表中查看到由系统随机生成的座位号,考试时必须按座位号就坐;任课教师需在综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统计报表-签名表中自行打印签到表(对应有考生座位号),并在考试时随卷一起带入考场;考试时,监考教师除了核对学生有效证件以外,还应在学生签到时核对学生坐位情况是否与签到表相符,如有不符必须及时调整。
6、各学院请将参加本学院期末监考培训的名单请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考试科。
以上要求,请各学院务必遵照执行。在考试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望江85406700)。
教务处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