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等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接收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一、报名条件
1.四川大学大一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未受过违纪处分。申请转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志愿,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一次专业。符合四川大学教务处规定的其它转专业基本条件。
2.申请转入电子信息学院各专业要求原专业大一上学期所有应修必修课程成绩为第一次修读、无挂科、无补考、无重修,且必修课程学分平均绩点不低于3.5。经考核合格录取后,转入同年级就读。
3.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
二、接收人数
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共30人。各专业计划人数如下:电子信息工程15人;通信工程10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5人。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学院将组织笔试和专家面试。笔试科目为《微积分》,考察形式为闭卷,时长2小时。专家面试着重考察申请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科研创新潜质三项,专家面试时长为10分钟/人,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根据原专业必修课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笔试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原专业必修加权平均分×20%+笔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40%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若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专家面试成绩之和低于50分者,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最终,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的名单。
2.报名未达到接收计划指标人数的专业接受院内调剂。通过学院初审且同意接受调剂的学生请在面试前2小时提交调剂申请表,并参加相应专业的专家面试。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学生,再考虑调剂学生。
3.在本次接收工作完成后,若接收计划指标仍然有剩余,学院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四、工作程序
1.4月4日前,学院将《接收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接收转专业计划表》上报学校审批,同时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设置转专业接收计划人数及接收要求,并做好面向学生的咨询工作。
2.4月6日-13日,学院通过电话、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开展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
3. 4月7日-14日,学生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慎重思考,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申请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百分制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等)提交到电子信息学院教学科。学生所在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在线审核学生申请。
4.4月1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名单。并发布后续笔试及专家面试考核信息并组织考核工作。
5.4月28日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完成对拟转入本院学生的考核后公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审批。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注册,并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学院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六、其它
联系人:魏老师 杨老师
联系地址:电子信息学院教学科(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112)
联系电话:85463874
投诉电话:85463871
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