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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供稿:    责任编辑:温文婷    时间:2022-09-13    阅读:

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就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具体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1.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前50%内(含50%)(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成绩在前60%内(含60%))。在校期间(前三年)教学计划中所有必修课程都纳入计算且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为准,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在外交流生依据具体情况单独核算)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具体执行如下标准: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或TOEFL成绩≥88分 ;或旧 GRE成绩≥1200+4分 ;或新 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 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2023届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推荐组织、考核、审定、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长:雷印杰

副组长:廖勇明

成 员:邰明松、黄卡玛、张启灿、卿粼波、杨晓敏、何小海、周新志、高勇、梁厚昆、龙建忠、黄霖宇、宁芊、王策、李小伟、钟哲强、谢明、何惠、陈林、魏俊、温文婷、杨华

2、在考核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尤其要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核。

3、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4、根据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课程成绩只计算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推荐免试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 9月13日,学院2023届推免硕士研究生动员大会暨向全院各专业学生公布推荐条件。

2. 9月13日,学生本人申请,提交有关奖励、论文的证明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时间截止为8月31日),填写《电子信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简表》,交年级辅导员初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需要从严把关。

3. 9月13日,公示各专业课程成绩排名前50%(含50%)的学生名单(1榜)。若因学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前50%的人数减少,但仍大于该专业的推免指标人数,则不从50%以外递补;若前50%人数少于推免指标人数,则从50%以外依次递补5%。若经过2 次递补5%以后,该专业指标仍然多于候选人数,则未用完指标调拨至学院其他专业。前50%的同学和递补的同学分别进行综合排序,原前50%同学推荐完成后再进行递补同学推荐(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师班)的同学按前60%入围大名单,排序规则如前)。

4. 9月14日,公布候选学生名单中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使用《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1年9月版))、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3项之和排名前50%(含 50%)的名单(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成绩前60%(含60%))(2榜),并公示。

5. 9月15日起,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以综合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汇总各专业推荐免试人员候选名单。并在学院及网站上公示10天(3榜)。凡对推荐免试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并具真实姓名向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反映。如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具体见附件《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19》。

五、有关管理事项

1. 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学生一旦在推免过程中出现论文抄袭、科研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取得免试资格者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不得中途退出,并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3. 进入候选名单而放弃资格者,须提交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4.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5.电子信息学院2023届推免研究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学院2023届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所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做出解释。

6.在推免过程中,如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2023届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反馈,反馈意见渠道:

电话:028-85463875,18048511279

电子邮箱:82574223@qq.com

地点:望江基础教学楼A座109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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