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为科研人员“松绑”“加油”。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对科研管理的“放、管、服”工作结合,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方便快捷的原则,修订出台新的《四川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新的细则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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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大校〔2016〕18号.pdf 下载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大校〔2016〕19号).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