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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作事宜

供稿:    责任编辑:李运国    时间:2019-04-10    阅读: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下发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自查通知中1、2、3、4项内容,并在下周五(4月19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及附件5《四川大学科技项目安全风险自评表》,填写好后,以团队为单位(无团队则个人为单位)交到学院A108办公室,具体内容附件,学院将于4月22日至4月30日组织复查,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检查。




电子信息学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