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川大人【2018】23号文件精神,2018年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于5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 间 |
事 项 |
1 |
5月 |
发文启动 |
2 |
5月9日前 |
个人申报 |
3 |
5月10日—15日 |
校院两级评审机构组建 学院工作小组评议推荐 |
4 |
5月16日—23日 |
部处材料审核 |
5 |
5月底 |
学校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
二、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5月9日前为个人申报时间。按照学校文件通知,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数据信息系统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简表报送学院审核。
2.学院评议推荐。学院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推荐小组对申报者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等进行审议,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学院负责将推荐人选名单、申报简表报送学校人事处,同时在人事数据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推荐人选简表、全部附件材料(论文请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项目请提供立项书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学校将在校园信息门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统一公示(若涉及保密内容请提前告知处理)。
3.部处审核申报材料。由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分送部处审核,并报送学校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4.学校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委会对学院推荐小组推荐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推荐人须在学校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上公开答辩,全校范围内竞聘。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校长批准。
7.学校发文。
三、其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四川大学专职科研队伍暨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川大人〔2017〕2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