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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信息学院管理工作提升计划的通知

供稿:党政办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7-04-28    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电子信息学院管理工作水平,建设一支与一流大学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职业化管理人员队伍,经研究,现拟开展电子信息学院管理工作提升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人应着眼于新的时代特点,立足于高校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围绕我院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和财务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导向,形成具有一定原创性与开拓性的理论和实践方案,题目自拟。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与实施实行申报制,申请者需为我院在编人员。项目实施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

2.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者需填报《电子信息学院管理工作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将《申请书》一式两份的纸本材料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至院党政办(JC-A108),电子文档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 wangshaopeng@scu.edu.cn。

5.项目申请书填写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页面设置(可加页),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

1.批准项目将纳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2.项目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院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承担项目的具体管理。

3.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必须能够解决学院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学院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项目达到预期成果即可申报结题验收。结题材料包括:

1)应用类:结题验收申请书、方案文档材料(如软件设计文档,用户手册)、测试报告、应用推广概况、结论等。

2)研究类:结题验收申请书、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相关论文或研究方案和成果被学院采纳的证明材料、研究报告等。

4.学院组织课题评审组,严格把关,对申请进行科学性和可行性论证,遴选资助合适的申请者。

5.项目立项支持经费标准原则为1万元/项,批准项目实际支持经费以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核定为准。

6.为维护良好的学术道德,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的申报资格。

若有疑问,可咨询王绍朋老师,联系电话:85463873。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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