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四川大学莘莘学子能够传承弘扬中华文明,奋发成才,为国家和民族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古钟璧教授与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为支持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特设立四川大学“华文”奖学金。根据《四川大学华文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现将2017年度“华文”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全日制在读的二年级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
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一等奖3名,每人15000元/年,二等奖6名,每人10000元/年;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5名,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入学未超过4年)6名,每人15000元/年;智能控制研究所单独评选2名硕士研究生,每人15000元/年。奖金总额共计30万元/年。
三、申请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5、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学业优秀。
四、评选原则及办法
1、本科生允许与四川大学学年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重复获奖,二三四年级每个年级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评选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确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排名为主要依据。
2、博士研究生评选6名,其中2名允许与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重复获奖,其他4名与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不重复获奖;硕士研究生评选5名,其中2名允许与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重复获奖,其他3名与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不重复获奖;
3、光学工程一级学科评选博士生3名,硕士生2名,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评选博士生3名,硕士生3名。智能控制研究所单独评选硕士生2名,但须报评审委员会审核。
4、评选时主要考察学生在评审期限内的学习科研成果,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重点考察成果质量。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及表彰
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统一填写《四川大学华文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学年成绩单(教务处下载,经学院教务员认定并加盖公章),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成绩单及所取得的各项荣誉,证明材料均应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3、本科生每个年级推荐不超过6名,硕博士研究生自由申报。
4、由电子信息学院牵头成立四川大学“华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公示3天。
5、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对公示无异议的初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定,并报捐赠方认可确认。
6、召开四川大学“华文”奖学金颁奖会,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7点前
2、申请材料递交地点: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座109室
联系人:何惠老师
联系电话:85463875
特此通知。
电子信息学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