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学院关于2022年度职员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度职员评聘工作于2022年10月正式启动。现将电子信息学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0月12日前 |
个人完成网上申报 |
11月10日前 |
二级单位择优推荐五、六级岗候选人,并对候选 人申报信息进行公开展示 |
11月30日前 |
学校职员材料审核小组审核五、六级职员候选人 申报材料 |
12月31日前 |
召开五、六级职员岗位分组评议会 |
2023年1-2月 |
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 审定通过人员名单 |
2023年3-7月 |
开展七至十级职员岗评聘 |
二、评聘机构
学院成立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工会代表、教师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本单位五级及以 下职员岗位的职责和考核办法;审核、公示本单位各级职员申报 材料;择优推荐当年度申报晋升五、六级职员岗位的候选人;评议、聘任本单位七级及以下职员。
三、议事规则
评聘过程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人数的2/3及以上即为有效,到会人员2/3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回避制度:在评议过程中,凡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评审委员,应实行回避制,可参与投票,被评人的总票数和所得的赞成票数各减少一票。
四、评聘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截止到2022年10月1日状态)。
五、申报条件统计截止时间
2022年9月30日。
六、聘任起始时间
2022年10月1日。
七、评聘程序
(一)学院发布本年度职员评聘工作安排通知。
(二)10月1日至12日为个人申报时间,申报人须网上申报并向学院提交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
(三)学院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师德师风、廉洁廉政、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展示申报人材料5 个工作日。
(四)学院按学校下达的限额择优推荐五、六级职员岗候选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五)分组评议会对学院推荐的五、六级职员岗候选人 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五、六级职员岗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 后报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审议。
(六)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后发文并实施聘任。
(七)学校下达七至十级职员岗位的指标,学院综合评议拟聘人选,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八、相关说明
(一)新进校的管理人员:
1.除以引进或特批方式聘任至我校职员岗位的人员以外,校外新进入我校管理岗工作的人员,均须参加职员岗位竞聘。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轮最高可申报六级职员岗;其他人员本轮最高可申报七级职员岗。
2.2017年1月后进校的助理制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按九级 职员岗定级,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定级至八级职员岗相关管理办法参见《四川大学助理制教职工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川大人〔2017〕47号)。
(二)校内新转入管理岗的人员,原则上须自转岗之日起两 年内进入职员管理体系并逐级晋升。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轮最高可申报六级职员岗;其他人员本轮最高可七级职员岗。
(三)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纳入职员管理体系,评聘职员岗 位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按照学校职员聘任工作的相 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相关要求申报职员职级,并逐级晋升。首次进入职员体系者,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轮最高可申 报六级职员岗;其他人员本轮最高可申报七级职员岗。
(四)现任中层干部本轮若自愿选择职员序列,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 审定通过后,确认其职员职级。
九、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网上填写《四川大学2022年度职员岗位聘任申报审批表》(附件4)。
(二)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职级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 学历学位证明、任职文件、获奖证明、撰写的文件 或调研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十、评聘纪律
(一)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在评聘工作中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申报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一经 查实,取消当年评聘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评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对职员评聘工作有异议个人,可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学校职员工作申诉 协调小组(由校党政办、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校工 会、人事处、社科处、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评审专家代 表组成)提出申诉。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对采取不合理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评聘资格。
材料要求详见学校文件。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