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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宝钢奖学金等部分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学生科    责任编辑:陈晓娟    时间:2017-09-12    阅读:

各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2017年部分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通过形教课、学院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各奖项评选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初选推荐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初选推荐工作规范进行。

3、汇总材料

请学院按照各自学院的推荐名额,每一种奖助学金填一份对应的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如:法学院,需要提供宝钢奖学金汇总表,黄乾亨奖助学金汇总表,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奖学金汇总表,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汇总表。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4、报送书面材料

附件中推荐学生的《四川大学    奖/助学金申请表》由党委副书记签字认可,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同时汇总各奖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填写附件中的各类汇总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学院推荐学生应按要求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中《四川大学    奖/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教务处下载打印的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其取得奖励,论文见刊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学院请于9月20日前将各奖项推荐学生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学生书面申请材料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因今年评奖时间有所调整,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此时间节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推荐名额

除需要相关学院等额评定的奖助学金以外,其余的全校参评的奖项,学院原则上只推荐一名学生侯选人;评选范围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院须同时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一名。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三、成绩计入时限

除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的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发表的论文须见刊,并提供复印件。请各学院汇总推荐学生申请材料的时候,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评审小组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把好推荐学生的初审关,特别是可连续资助的奖项,务必审查好家庭困难状况的真实性,同时注重学生品行和学业的考察。助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承诺在获奖后参加相应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2、社会奖学金将按照教育基金会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

社会奖助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为帮助、支持我校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而成立的,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全面成才,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的重要的奖励机制和资助机制。评选推荐的工作重大,政策性强、时间紧,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四川大学2017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项目一览》

2、《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

3、《四川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

4、《   奖学金汇总表》

5、《   助学金汇总表》

6、《日本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推荐表》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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