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相关工作要求,对需要办理“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缓交期限
2017-2018学年“绿色通道”学费缓交期限截止于2017年12月5日,申请办理学费缓交的同学必须在缓交期限内补交缓交金额部分学费。到期仍未按规定补交相应费用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违规欠费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是处于违规欠费状态的同学将不能正常使用选课系统、借书系统等信息系统。
二、办理条件
1、家庭经济临时困难,如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但在缓交期内能够通过自筹费用并完成缴费手续的同学。
2、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准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同学。
3、虽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因专业学费高(9000元/学年以上),贷款金额不足以缴清学费,家庭经济临时困难无法自筹其余费用的同学。
特别提醒:非上述高额学费专业且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的贷款同学请自行到财务处缴纳超出贷款金额部分费用,将不予办理缓交手续。
三、办理方式
1、2017级新生“绿色通道”
满足上述办理条件的2017级新生需要在迎新报到时在学院报到处领取《四川大学2017级本科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处“绿色通道”办理点审核办理。不满足上述办理条件的,即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只需要在“绿色通道”办理点提交相应的贷款证明材料即可,不必填写《四川大学2017级本科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申请表》,学生资助中心会根据贷款证明材料统一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办理“绿色通道”学费缓交。
原则上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仅在迎新报到现场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的新生务必在9月15日前将《四川大学2017级本科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申请表》提交到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2、高年级学生学费缓交
高年级的满足办理条件并需办理学费缓交的学生,请下载附件《四川大学2017-2018学年“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申请表》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后,请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办理。
由于10月1日开始教务、借书等信息系统将进入违规欠费控制状态,避免学生因违规欠费而无法正常登录教务、借书等信息系统,请各位需要办理学费缓交的学生务必于9月20日前将申请表填好并交给学院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务必于9月22日前收到的缓交申请表统一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地址如下:
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85468661
江安校区:游泳池看台下(江安16舍对面),85998965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