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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教代会 (工代会)工作制度

供稿: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1    时间:2011-05-13    阅读:
  1. 学院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代表会议,(视其情况可扩大为全体教职工大会)。大会听取、审议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

学院财经报告和学院制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

  1. 教代会代表由本院教职工总人数的30% 组成,名额按比例分布在各工会小组,由教职工民主推荐选举,由院党委和工会审察后产生,代表组成应兼顾各层次和各类教职工。

  2. 教代会下设民主建设与发展提案工作组;经济民主与生活福利工作组,其成员由教代会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参与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经济福利及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工作,并提交教代会通过。

  3. 审议代表的提案,提交学院讨论或实施。

  4. 听取和监督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5.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执委会行使教代会职权。处理学院“双代会”的提案;评议监督学院领导干部;根据需要,组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改革发展方案、工资资金方案、重要规章制度草案进行讨论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审议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