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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供稿:    责任编辑:魏俊    时间:2018-11-06    阅读:

老师们:

    请查看四川大学教务处网站《关于开展2018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jwc.scu.edu.cn/detail/192/6598.htm)。

   

主要内容如下:

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为支持我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优秀教师全心投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事业,特设立“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依据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与唐立新先生新签订的“四川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捐赠协议,现正式启动2018年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严格参照《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

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共设20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每个单位限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

(一)曾经获得“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学校现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本年度卓越教学奖、星火校友奖教金、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以及人事处、社科处、科研院等多个“唐立新”或“五粮春”相关奖项在全校范围内同时评选,每位教职工只能获评其中一个奖项。

三、推荐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书面材料,所在单位请严格参照《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核实申请人资格并进行综合评审,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推荐1名完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填写四川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推荐人申报表(见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并向学校报送电子材料和文本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建议装订为一本),并且按照可查顺序编辑好,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近五年,承担直接面向本科课堂教学总学时不低于400学时;其中基础课占60%,或主持并讲授一门及以上全校公选课程。该项请学院出具经过教学院长认定签字盖章的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出版的教材、论文、书籍(封面和目录)以及证书、奖状等。

四、时间安排(学院)

11月12—16日,学院组织推荐并完成评审及公示;学院于11月19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书面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报评督办。请符合条件申请的老师于11月12日前按学校要求提出申请并填写书面材料及附件2的电子文件发送至weijun@scu.edu.cn,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85463874

                                                   教务处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