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正文

关于配备2016级学分制指导教师的通知

供稿:魏俊    责任编辑:魏俊    时间:2016-09-13    阅读:

电子信息学院

关于配备2016级学分制指导教师(学业指导教师)的通知

?

各位老师:

大学生活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刚入大学的2016级新生亟需教师给予帮助和学业指导,以利于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院高度重视学分制指导教师(学业指导教师)工作,为让该项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要申请2016级学分制指导教师(学业指导教师)的老师于9月19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ijun@scu.edu.cn

?

二、指导教师要关注学生成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1.帮助学生尤其是新生充分了解学校的各类学习条件、学术资源、发展机会,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

2.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我,寻求兴趣与潜质的结合点,确立学业发展目标;

3.对学生进行学科、专业教育,介绍我校该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使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形成系统认识,激发学生兴趣;

4.帮助学生了解其教学计划、选课程序、学籍管理规定、学习要求及毕业要求等,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计划,并审核学生选课单;

5.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实践和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

三、请学分制指导教师(学业指导教师)知晓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指导工作,学院将为指导教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支持和良好的服务。

附件: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申请表

电子信息学院

?????????????????????????????????????????????????????????????????????????????????????????????????????? 2016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